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,根据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102号)、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
一、《目录》规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范围。对纳入《目录》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,可按规定实施购买服务,同时要避免出现一方面部门花钱购买服务,另一方面部门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和设施闲置、经费不减。
二、坚持先有预算安排、后购买服务原则。不得将已纳入《目录》的服务事项作为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的依据。已纳入《目录》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,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。
三、纳入《目录》的服务事项,在采购环节应按照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中的有关品目填报政府采购计划、选取评审专家和进行信息统计。
附件:阜阳市科学技术协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
阜阳市科学技术协会
2021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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